失业保险的促就业,失业保险促就业功能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失业保险的促就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失业保险的促就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失业保险跨省就业是累计的吗?
是可以的。
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失业后由国家或社会提供一定期限的生活费用和职业介绍服务等保障措施。我国实行的失业保险制度是跨行政区划统筹管理的。也就是说,全国所有的失业保险都是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而且不管您在哪一个省份参加失业保险,在其他省份都可以累计失业时间和失业金。这也是实现全国跨省优惠政策的一项亮点。
办理失业保险后再就业有什么限制?
没有限制。
1、失业金是为失业者在失业期间提供的生活救济金,是失业者在工作时,单位和个人共同交纳失业保险金,在失业时符合失业条件才能领取的,对以后就业没有影响。
2、如果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工作就业时,失业金会暂停领取,待下次失业时续领。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纳失业保险吗?
灵活就业人员不可以缴纳失业保险。;个人参加社保,只能参加养老、生育、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失业险。市民对社保的办理还是有疑问,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去咨询,毕竟各位办理社保过程中会有一些细微额差异。同时,市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对于不给市民办理社保的公司一定进行举报。;任何人的失业险都是要在:非本人意愿下失业,如企业倒闭,企业裁员,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等。工伤险也是在正常单位上班状态,因工负伤,才可以享受到工伤险的待遇。;扩展资料:;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中规定:;第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第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在外省领取失业金,在本地又有工作了,外省的失业金还好领取吗?
你可以申请将外地应领取的失业金转到本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如果现在就业了,原来应当领取的失业金期限予以保留,待下次失业后可以和再次就业应享受期限合并领取,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第二十二条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其中,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按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计算。
第二十三条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四条 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具体有哪些用处?
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实名制管理,每个证件都与持证人身份证相对应,每位劳动者只能拥有唯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并且证件必须由劳动者本人保管,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
就业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享受国家和省、市就业扶持政策和优惠待遇。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规定的失业保险待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只有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国家、省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就业扶持政策。 证件使用
1、《就业失业登记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并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2、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个体经营人员,凭该证可申请享受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凭所录用人员的证件,也可申请享受企业吸纳税收优惠政策。另外,凭该证还能免费享受政府指定机构的创业培训,并获得创业指导、专家服务等。大学生等创业人员,还可凭此证等材料享受小额担保贷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失业保险的促就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失业保险的促就业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