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生育保险,长春市生育保险咨询电话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长春市生育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长春市生育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长春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生育险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女职工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流程及待遇: 条件:单位参保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满一年,女职工生产七个月以后的当年,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流程:由经办人员登录申报系统(222.168.33.108:9001),在“业务经办”栏目下一“生育待遇信息登记”里,将以下材料拍照上传:
(1)出院诊断书原件(盖医院公章和医生名章);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单位证明加盖公章(未经定点机构审批提供);
(4)结婚证原件(未经定点机构审批提供)。
如审核通过,3-5天后打印拨付单,按要求填写,将填写准确的拨付单邮寄(长春市繁荣东路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3楼13号窗口收)或送到窗口(繁荣东路166号3楼13号窗口)。 待遇:发放到单位。若生育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其生育津贴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正常产生育津贴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基数×12÷365/366)×158天;剖腹产生育津贴再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津贴。若生育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按已缴月数÷12后,所得的比例支付。
长春产前检查费怎么报销?
长春市产前检查费的报销主要按照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进行。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政策变化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报销前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新的信息。
一般情况下,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孕妇的身份证、医保卡等相关证件。
2. 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发票等相关费用单据。
3. 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相关医学证明文件。
4.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如准生证等)。
5.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孕妇的收入证明等)。
长春生育险怎么报销?
生育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谁知道长春生育津贴是多少?
生育津贴是按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不知道是吉林省的还是自己单位的平均工资)给,正常产是4个月的,剖宫产是4个半月的,好像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两码事,工资是单位给的,生育津贴是保险公司给的.
长春生育津贴申报条件?
长春生育津贴报销条件为: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长春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长春市生育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长春市生育保险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